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一系列大家身边发生的案例,来为大家讲述物业法律小知识。
我们每个人都是业主或享受着业主的权利,那么,业主是谁呢?请看以下四个案例:
案例一
多年前,小王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款,但小王被限购无法过户,小王是业主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7号)第一条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购房者合法占有房屋或完成房屋权属登记,都视为房屋所有权者。所以小王是业主或者视为业主,享有业主权利义务。
案例二
小王是房东,小张买小王的房子,现在签订了合同,付了全款,但是没有过户,小张是业主吗?
小张不是,因为小王如果将房子过户给别人或者最终不卖了,小张无法取得所有权,则不能成为业主。
案例三
小王是房东,房子价值500万,小张买小王的房子,现在签订了合同,付了定金2万,小王没有将房子交给小张,但与小张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房子已经过户至小张名下,小张是业主吗?
小张是,因为小张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案例四
小王的公司买了一座房子,小王是法定代表人,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小王的公司,请问业主是谁?
小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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