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齐本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传唤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完毕,我院依职权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案号:(2018)豫0184执1002882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齐本旺
性别:男
年龄:59
住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南路200号2号楼1单元12号
身份证号:410403********101com8
立案时间:2018-10-23
执行法院:新郑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齐本旺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斌返还借款50万元并支付利息。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被执行人齐本旺目前仍未履行完毕
法官联系电话:178038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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