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
我是独生子女,现在父母都已经过世,父母没有留下遗嘱,也没父母的结婚证和本人出生证明,请问一下怎么样将父母的房屋继承过户?
【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市民您好,非公证继承按《不动产操作规范》1.8.6.1规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com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根据以上材料第3条,申请人可向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等开具亲属关系,获取以上资料后可到贵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若不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也可通过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办理公证继承。
具体情况可向我中心继承科室咨询了解,联系电话:84850131。
地址:观山湖区龙摊坝路腾祥迈德国际B1栋3楼。
注:贵阳融媒问政主页已开通留言反映功能,网友可点击贵阳融媒问政头像进入主页,点击主页下方菜单栏“我要问政-反映问题”即可。如图所示:
来源: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
记者:高晨畅
实习生:张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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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刘昶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