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是长期股权投资吗
关于这个问题,目前没有找到权威的解答。
网上搜索到一个财政部会计司的相关回答,发布于2021年11月:“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二条、第三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基于准则,形成了两种观点:
1、不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理由:股权投资,顾名思义,是对“股权”进行的投资。股权对应的是公司股东的出资,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合伙企业的出资对应的是合伙份额,不能称为股权。既然不是股权,就谈不上是股权投资了。
2、可以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理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二条原文:“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被投资单位的性质。单位的含义是很广泛的,非自然人实体都可以称之为单位。合伙企业虽然不是公司,也可以理解为权益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