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破产律师称,在FTX破产前几个月支付的数十亿美元可能会退还给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债权人。
一位破产律师告诉Cointelegraph,FTX集团的倒闭可能尚未结束其传染性传播,因为追回条款可能迫使企业和投资者返还在加密货币交易所倒闭前几个月支付的数十亿美元。
简而言之,“追回”是指由于特殊情况或事件而需要退还的款项,例如破产公司需要在申请第11章前90天内收回已支付的资金。如果债权人是内部人士,则90天的期限延长至一年。
因此,债权人可以寻求追回 FTX 向外部各方进行的转账,包括币安退出对 FTX 的 A 轮投资时 FTX 向币安支付的 21 亿美元。币安首席执行官赵长鹏最近在接受CNBC采访时驳斥了对退款的担忧,称币安的律师应该处理此事。
如果债权人追回资金,破产法院可能会要求归还加密资产或等于转移的加密价值的资金,破产律师Mark Pfeiffer解释说,他是Buchanan Ingersoll&Rooney律师事务所区块链和加密资产实践小组的成员。
“如果法院决定要求被告支付价值,目前尚不清楚该金额是否是价值,”菲佛指出。因此,法院必须考虑到何时发生转让,何时提起破产或提起诉讼,或何时作出判决,确定资产的价值。破产律师表示:
“将加密货币清算为现金的客户冒着他们不得不归还加密货币的风险,这使他们面临加密货币价值增加的风险。持有加密货币的客户冒着法院要求他们返还现金的风险,即使他们持有的加密货币可能不会因判决金额而被清算。换句话说,无论他们做什么,如果他们猜错了,他们都有使问题更加复杂的风险。
随着破产程序的进行,许多其他企业可能需要退还资金,包括银门银行。据媒体报道,FTX客户在12月提起的诉讼称,该银行通过不当的资金转移帮助已倒闭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欺诈活动。
有三种主要类型的回扣,Pfeiffer向Cointelegraph解释说。《破产法》第547条规定的第一优先权允许债务人或受托人在破产前90天内避免在破产前90天内向债权人转让任何财产。
“对偏好主张有几种辩护理由。最常见的是转让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然而,有一个问题是,事实上的'银行挤兑'是否在正常过程中,“菲佛指出。
根据《破产法》第548条,第二种类型是在债务人破产时欺诈性转让财产,其实际意图是欺诈债权人。菲佛观察到:
“尽管FTX案件可能涉及欺诈,但可能不是为了欺诈债权人。其意图可能与债权人没有任何关系。可能其意图只是为了丰富校长。
同样根据第548条,欺诈性转让的最后一类是在债务人破产时进行的财产转让,债务人获得的价值低于合理的等值。
FTX 的破产案件可能与其他涉及欺诈和管理不善的破产案件没有什么不同,但它可能为破产法庭如何处理加密资产开创先例。
虽然监管机构和其他法院可能不会遵循破产法院的规则,但可能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它是货币,证券,商品还是其他东西?这个问题也会出现在破产之外,就像在证券监管和破产以外的一般诉讼中一样,“Pfeiffer说。